绿色建筑对于门窗的要求是什么?
2021-06-22 公司观点 作者: 凯森贝格
门窗作为建筑围护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担任了节能的重要任务。门窗面积占房屋建筑总面积的比例约为七分之一,而门窗耗能却占据了建筑耗能的二分之一以上。门窗的合理应用对于绿色建筑的推广工作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因此《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对于建筑中,与门窗应用相关的应用条款如下:
(一)住宅建筑
4.2.1 住宅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符合国家和地方居住建筑节能标准的规定。(控制项)
4.2.4 利用场地自然条件,合理设计建筑体形、朝向、楼距和窗墙面积比,采取有效的遮阳措施,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一般项)
4.2.10 采暖和(或)空调能耗不高于国家和地方建筑节能标准规定值的 80% 。(优选项目)
4.2.11 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 10% 。(优选项目)
4.4.5 将建筑施工、旧建筑拆除和场地清理时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中可循环利用、可再生利用的建筑材料分离回收和再利用。在保证安全和不污染环境的情况下,可再利用的材料(按价值计)占总建筑材料的 5 %;可再循环材料(按价值计)占所用总建筑材料的 10 %。(一般项)
4.4.6 在保证性能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利用工业或生活废弃物生产的建筑材料。
4.4.9 采用高性能、低材耗、耐久性好的新型建筑结构体系。
4.5.1 每套住宅至少有1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当有 4 个以上居住空间时,至少有2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
4.5.2 卧室、起居室(厅)、厨房设置外窗,窗地面积比不小于1/7 。当一套住宅设有 1 个以上卫生间时,至少有一个卫生间设有外窗。
4.5.3 对建筑围护结构采取有效的隔声、减噪措施,卧室、起居室的允许噪声级在关窗状态下白天不大于 45 dB ( A 声级),夜间不大于 35 dB ( A 声级)。楼板和分户墙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 45dB ,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声压级不大于 70dB 。外窗和户门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 30dB 。
4.5.4 居住空间能自然通风,通风开口面积不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 1/20 。
4.5.9 采用可调节外遮阳,防止夏季太阳辐射透过窗户玻璃直接进入室内。
(二)公共建筑
5.2.1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符合国家和地方公共建筑节能标准的有关规定。
5.2.7 建筑外窗可开启面积不小于外窗总面积的 30% ,透明幕墙具有可开启部分或设有通风换气装置。
5.2.8 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不低于《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GB7107 规定的 4 级要求。
5.2.18 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 5% 。 (优选项)
5.4.7 在保证性能的前提下,优先使用工业或生活废弃物生产的建筑材料。
5.4.8 从全生命周期(包括材料的生产、运输、使用、维护、废弃、再生利用等)评价并优选所用建筑材料。
5.4.9 采用高性能、低材耗、耐久性好的新型建筑结构体系。
5.5.5 建筑外窗的隔声性能达到《建筑外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 GB 8485 中 II 级以上要求。
5.5.6 建筑室内采光满足《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 T50033 的要求。
以上条款是从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等角度来制定的。对于门窗的具体应用,可以延伸到门窗的保温、隔声、气密、遮阳、可回收利用、通风换气等性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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